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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销理念的特征

2019-02-11 分享
2019-02-11

营销理念具有以下几个特点。

首先,营销理念具有历史性特征。

营销理念来源于长期的营销实践,一种营销理念在其形成过程中,有其历史的必然性。在20世纪20年代以前,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的限制,产品的供给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的需求,社会经济生活处在卖方市场的境况下,企业只需要大规模地生产产品,降低成本,就能获取满意的利润。在这种情况下,只能形成“以我——企业利润为中心”的营销理念。

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,尤其是二战以来,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,社会生产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变,社会提供产品的能力较过去增大了无数倍,产品极大地丰富,企业之间的品牌竞争日趋激烈,社会经济生活完全处于买方市场的境况下,许多企业逐渐认识到,顾客的需求乃是企业的利润之源泉。


因此,研究、发现顾客的需求,然后设法去满足这个需求,企业才能获得生存与发展,否则它将在残酷的竞争中被淘汰。于是一种崭新的“以社会——顾客需求为中心”的营销理念产生了。一种营销理念的形成既然有其历史的必然性,这意味着,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。


其次,营销理念的时代性。

在某个时代只能产生某类营销理念,某类营销理念一定会出现在某个时代。在当今的世界经济一体化与中国社会正在向市场经济迈进的时代,社会经济运行的各项因素必然构建出“以社会——顾客需求为中心”的营销理念。因而,我们认为,“以社会——顾客需求为中心”的营销理念是现时代营销者应把握的根本营销理念。

第三,营销理念具有共存性特征。

在现代,企业的经营者应该把握“以社会--顾客需求为中心”的营销理念,这是历史的必然。但这并不等于每个企业就真的将此营销理念树立起来了。这里有两方面的原因:其一是客观原因。如中国社会幅员辽阔,东西南北、地理、人文条件差异很大,尤其是经济发展有着很大的不平衡性,在某些地区,市场发育程度很低,产品仍然供不应求,因而有的企业仍然用“以我——企业利润为中心”的营销理念来指导营销;其二是主观原因。如处在某些垄断行业中的一些企业,还有一些在完全买方市场上的企业,仍然沿习“以我一一企业利润为中心”的营销理念来进行营销,特别是某些国有企业更为典型。在同一时间与空间的平面上,两类不同的营销理念并存着,这就是营销的共存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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